企业有效决策的五个要素日期:2021/11/4

好的决策不一定非要标新立异,也不一定非要引人争议,而是要具备以下五点特征:

1、要确实了解问题的性质,如果问题是经常性的,那就只能通过一项建立规则或原则的决策才能解决。

2、要确实找出解决问题时必须满足的界限,换言之,应找出问题的“约束条件”。

3、先思考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案是什么以及方案必须满足的条件,然后再考虑决策被接受所必要的妥协及让步。

4、决策方案要同时兼顾执行措施,让决策变成可以被贯彻的。

5、在执行的过程中重视反馈,以印证决策的正确性及有效性。

 

 

 

一、辨明问题的性质

有效的决策人首先需要辨明问题的性质:是一再发生的经常性问题,还是偶然的例外?或是否确属特殊事件,需以特殊方法解决?若是经常性的老毛病,就应该建立原理原则来根治;而偶然发生的例外,则应该按情况做个别处置。


第一类,是真正经常性的问题。发生的个别问题,只是一种表面现象。管理者日常遇到的问题大部分都属于此类。如车间输送蒸汽或流体的管子接头坏了,这样的问题只有经过较长时间的分析之后,才能显示为“经常”的性质,这时他们才能发现究竟是否由于温度或压力过高,超过设备的负荷,需将接头重新设计。但是在得到这一结论前,生产部门往往早已花了不少修理管子接头的时间。

 

第二类问题是偶然发生的经常性问题例如某公司接受另一公司的建议,两家合并为一。如果该公司接受这一建议,就永远不会再接到第二次同样的建议了。对这家公司来说,对其董事会及管理机构而言,接受这种建议只能是一次性的。但是,细究这一问题的本质,却的确具有“经常”的性质,企业界随时可能出现这种问题。因此在考虑是否接受时,应以某些原则为基础,必须参考他人的经验。

 

第三类问题是真正偶然的特殊事件。在1965年美国的整个东北部地区发生了一次全面停电。根据初步调查,这的确是个真正的特殊偶发事件。这一类偶发事件,发生的概率只有千万分之一或亿万分之一,发生过一次之后,就不太可能再发生第二次。但是,一旦发生时,我们必须自问:这究竟是一次“真正的偶发事件”,还是另一种“经常事件”的首次出现?

 

第四类问题是首次出现的“经常性事件”。以上文所举例来说:美国东北部地区的停电,直到今天我们才判定其为“经常事件”之首次出现。我们已具备现代化电力技术,如果能寻求“经常性的解决方法”,这种停电事件,应是不至于一再发生的。

有效的决策人常需花费不少时间来确定问题的属性。如果类别错了、其决策必为错误的决策。

 

二、决策需要符合约束条件

决策的第二个要素,在于确实了解决策应遵循的规范。决策的目标是什么?最低限度应该达成什么目的?应该满足什么“约束条件”。一项有效的决策必须符合约束条件,必须足以达成目的。

 

约束条件说明得越清楚和越精细,则据以做出的决策越有效,越能解决需解决的问题。反过来,约束条件不明确,则所做的决策不论看起来如何了不起,肯定是一项无效的决策。通常,探求约束条件的方法,是探求“解决某一问题应有什么最低需要”。通用汽车的斯隆在接任总裁时想必做过这样的检讨:“如果解除各独立部门的自主权,能满足本公司的需要吗?”他的答案是不能。他的问题的约束条件,在于使各经营部门都具备经营能力,负起经营责任。此外,他还需要一个统一的中央管制。所以,归结起来,根据约束条件的了解,他的问题是组织结构问题,不是人事协调问题,这使他获得了最后的结论。

 

三、研究“正确”的决策是什么

决策的第三个要素,是研究“正确”的决策是什么,而不是研究“能为人接受”的决策是什么。人总有采取折中的倾向,但如果我们不知道符合规范及约束条件的“正确”决策是什么,就无法进行正确的折中。

 

关于决策是否容易被他人接受的问题,如果老是考虑如何能被他人接受,怕他人反对,完全是浪费时间,不会有任何结果。世界上的事,你所担心的往往永不出现,你从来没有担心的,却可能忽然间变成极大的阻碍。这就是说,如果你一开头就问:“这样做恐怕别人不肯接受吧!”你永远不会有结果。

 

四、化决策为行动

决策的第四个要素,是化决策为行动。考虑约束条件,是决策过程中最难的一步;化决策为行动,则是最费时的一步。然而打从决策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行动的承诺纳入决策中,否则便是纸上谈兵。事实上,一项决策如果没有列举一条一条的行动步骤,并指派为某人的工作和责任,便不能算是一项决策,最多只是一种意愿而已。

 

决策中如果没有行动的承诺,没有指定何人负责执行,则组织的成员看到颁布的政策时,总不免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以为上级只不过是说说罢了。

 

若要化决策为行动,首先必须明确无误地回答下面几个问题,谁该了解这项决策?应该采取什么行动?谁采取行动?这些行动如何进行,才能使执行的人有所遵循?特别是第一个和最后个问题,通常最容易被人忽略,以至于即使有了结果,也是灾难性的。

 

我们至少应该思考,某一决策需要怎样的行动承诺,需要怎样的工作划分,以及有些怎样的人才可用。

 

五、在决策中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决策的最后一个要素,是应在决策中建立一项信息反馈制度,以便经常对决策所预期的成果做实际的印证。

 

决策是人做的,人难免会犯错误。再了不起的决策,也不可能永远正确;即使是最有效的决策,总有一天也是会被淘汰的。

 

要想了解赖以做出决策的前提是否仍然有效,或者是否已经过时,只有亲自检查才最为可靠。而且,这种前提迟早是要过时的,因为现实绝不会一成不变。我们看到许多早该修改的措施始终没有修改,其原因主要就是管理者不肯亲自去了解情况。企业的决策如此,政府的政策也是如此。

 

我们需要组织化的信息作为反馈。我们需要数字,也需要报告。可是如果反馈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我们又不肯亲自察看,那么我们缺乏有效性也就不该怨谁了。

 

文章观点来源:中外管理传媒